媒体:警惕“罚款式创收”冲动,守护公平正义底线”

“罚款式创收”冲动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,它涉及到地方政府通过罚款来增加收入的现象。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:

1. 现象描述:

在一些地方,罚款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创收手段。例如,2024年前11个月,全国非税收入达到3.7万亿元,其中罚没收入占了不小的份额。

部分地方政府通过隐蔽执法、不合理限速、选择性查处等方式变相创收。例如,某些省份道路运输领域罚没收入连续三年增幅超15%。

2. 问题表现:

过度执行和滥用:在一些地方和部门,罚款措施被过度执行和滥用,成为一种创收工具。例如,罚款的标准和范围设置不够清晰和合理,导致普通行为也被错误视为违法行为。

执法不公:有些地方通过“以罚代管”的方式,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不合理的罚款。例如,某地仅两个月时间就没收6700多万元,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47家。

商业环境恶化:罚款越多的地方,商业环境往往越差。例如,某些地方通过罚款搞垮企业,导致企业数量减少,进一步加剧罚款压力。

3. 负面影响:

损害社会关系:罚款式创收破坏了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和谐关系,动摇了社会根基。

经济环境恶化:乱罚款阻碍了经济活动中人们形成稳定预期,影响了经济行为的活跃度,并且容易滋生腐败。

企业生存困难:过度的罚款导致企业生存困难,甚至关门大吉,形成恶性循环。

4. 应对措施:

政策规范: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明确提出要坚决避免乱罚款,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。

法律约束:强调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、量化罚款幅度,避免乱罚款,保护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。

综上所述,“罚款式创收”冲动不仅损害了社会和谐与经济环境,还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造成了严重负担。因此,必须通过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遏制这种现象,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。最近在网上看到不少关于“罚款式创收”的新闻,真是让人心头一紧。你知道吗,有些地方为了增加财政收入,竟然采取了一些不太光彩的手段,比如乱罚款、乱检查、乱查封。这可真是让人防不胜防啊!今天,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,提醒大家警惕这种“罚款式创收”的冲动。

一、罚款式创收:地方财政的“甜蜜负担”

你知道吗,有些地方为了追求财政收入,竟然采取了一些违规手段。比如,有些地方为了增加罚款收入,竟然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进行重罚,甚至有些地方还出现了“罚款式创收”的现象。

据《南方周末》报道,2021年全国300余个地级市中,有80个城市的罚没收入呈上升态势,占比超过72%。北方某地甚至在2021年创下了67天突击罚款6700万的惊人数据。这些数据让人触目惊心,也让人不禁要问:地方财政的“甜蜜负担”究竟有多重?

二、罚款式创收:对民营经济的“无形杀手”

罚款式创收不仅对地方财政造成了负担,更对民营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打击。一些企业因为罚款过多,不得不压缩生产规模,甚至破产倒闭。这对我国经济发展来说,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损失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要规范涉企执法、监管行为,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,不能乱罚款、乱检查、乱查封。这些表态无疑给民营经济带来了信心,也让人们对规范执法、优化营商环境充满了期待。

三、警惕“罚款式创收”冲动:从制度入手

要遏制“罚款式创收”的冲动,必须从制度入手。首先,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和罚款标准,把过度罚款关进制度笼子。其次,要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,完善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,严肃查处以罚代管、过罚失当等行为。

此外,还要加强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地方的督查,及时发现问题,防止罚款式创收的冲动再度抬头。只有这样,才能让民营经济在良好的环境中发展,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。

四、媒体:发挥监督作用,守护公平正义

媒体在遏制“罚款式创收”的冲动中,扮演着重要的角色。一方面,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,对违规执法、乱罚款等行为进行曝光,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。另一方面,媒体还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法规,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,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监督中来。

五、:共建法治社会,远离“罚款式创收”

遏制“罚款式创收”的冲动,需要我们共同努力。让我们携手共建法治社会,让公平正义成为我们共同的追求。只有这样,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加繁荣昌盛,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。